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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說

文字可以是治療的工具

說出來寫出來本身就有治療的效用

 

回想一件自己再怎麼努力

也無法對別人說出口的事

就會發現

說與寫的這個過程

對個人的意義

除了情緒的抒發與宣洩

也是一種「接受」的表現

接受有這樣想法的自己

接受有這樣情緒的自己

 

這就像是

教徒們想要尋求赦免

而向神父懺悔告白

也許他們實際上獲得的

是自己對自己的赦免

 

 

於是我決定寫下來:

 

在身邊總有一些指標性人物

有些時候當你努力的展現自己

得到的讚美附帶著「你越來越像他了!」、「你一定向他學了很多!」

當然會很高興

因為這畢竟是份難得的認同

但在某個層面還是覺得怪怪的

 

一張染上繽紛色彩的紙

看來絢爛

卻也沒人能辨讀的出

原本寫在上頭的文字

 

直到有一天我看不見自己

然後我發現我怨恨

這種若有似無的陰影

 

現在

我只想一直站在看的見自己的地方

 

 

原來憤怒本身   可以不再是個錯誤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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